江苏/南京-2026-05-06 00:00:00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区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营造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现公开征求《南京市江宁区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年)》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于****年*月*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箱:*********@**.***。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年)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年)
为切实解决水产养殖领域滥用药乱象,根治水产品流通大区、消费大区输入性水产品药残超标问题,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和水产品流通秩序,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区内水产养殖生产、休闲垂钓、流通批发、农贸市场售卖、执法监督等重点环节,构建“政府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到****年底,地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以上,水产品药残超标输入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部、省、市市场流通环节月月抽、例行检测合格率显著提升,全年合格率位居全市涉农区前列;到****年底,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广泛应用,水产品流通消费全链条有序、安全、规范,城市渔仓在流通批发领域的功能彰显。
二、具体措施
(一)着力辖区水产养殖生产,确保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系统排查养殖生产风险隐患。结合水产养殖上图入库信息开展养殖情况摸排,系统分析本街道养殖用药现状,找出滥用药风险高的养殖塘口,形成重点防范清单,针对性提出系统治理措施。各街道要在每一个养殖周期前对辖区所有养殖行为开展养殖主体信息摸排,准确掌握养殖主体塘口数量、养殖品种、放养密度、养殖模式、出塘上市时间等关键生产信息,各街道每年*月底前完成“苏渔管家”小程序内养殖主体等信息的动态更新维护。
*.科学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落实农业农村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要求,依据主体摸排结果,从放养密度、投入品使用、抽检结果等维度,逐户开展养殖主体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年,全省纳入攻坚治理的重点品种为鳊鱼、黄鳝、牛蛙、泥鳅,全区主养鳊鱼、黄鳝、牛蛙、泥鳅等重点品种的一律为高风险塘口,****、****年重点品种根据全省上一年度监测结果进行动态调整,适时公布。各街道在所有高风险养殖场所设置信息公示牌,明确养殖品种及养殖主体姓名、质量安全技术员及包保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在街道监管站设置信息公示栏,集中公示辖区内高风险场所;对高风险养殖主体,在“苏渔管家”小程序中标注。以上工作每年*月底前完成。
*.实施差异化日常监管。对高风险等级养殖塘口,各街道落实专人包保,强化常态化指导服务,掌握放养情况、养殖用药、上市时间等信息,督促严格落实出塘报备检测要求。用药高峰期和产品集中上市期,每周至少开展*次巡查指导;出塘上市**日前需申请预报备检测,由监(协)管员上门抽检,检测合格的,起捕出塘时再次检测,连续*次合格方可上市;检测不合格的,继续跟进检测直至检测合格,再间隔**日后由上级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上市,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依法查处。
*.加强疫病防治服务。结合省级水生生物疫病防治项目,区水产站组织各街道渔技人员开展病害诊治能力培训,引导渔技人员积极报考申请执业兽医资格或备案为乡村兽医,推进处方药制度有效落实。依托区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和湖熟渔病医院,构建“线上远程诊断+线下技术指导”模式,提升渔病检测与快速诊断水平,各街道要积极引导养殖户落实定期清淤晒塘机制,加强消毒灭原,强化水生生物疫病监测,做好易发病害、易发品种监测预报,区水产站定期发布病害预警信息、推送科学防治措施,倡导减少用药、严格规范用药、参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成熟做法,鼓励规模养殖单位实施“定点收集、集中处理、保处联动”病死鱼集中无害化处理。
*.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区、街道二级深入塘口一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滥用药法律责任,在重点品种养殖塘口、街道监管站等张贴用药明白纸、易检出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推送宣传视频等办法,广泛宣传“不发病、不用药”“滥用药、要重罚”,普及规范用药、休药期管理知识。开展通识宣教,湖熟、淳化、禄口等街道要遴选经营资质合法、经营产品合法、处方药销售行为合法的水产用兽药经营主体名单。区水产站编发水产用兽药选购及真假识别指引,引导养殖户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严防网购或游贩购买上当受骗导致生产受损;指导养殖主体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区级每年度组织规模大户进行生态健康养殖、疫病防控等培训不少于*场次,各街道每年度举办覆盖辖区全体养殖户的病害、新品种、新模式等培训。
*.强化监管能力。围绕“有合格的质量监管员、有规范的检测能力、有严格的出塘要求”,构建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区农业农村局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负责街道整治工作制度,对重点品种养殖户和对外经营的高密度垂钓塘口,各街道要做到定人、定位、定责监管、协管。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配齐专业人员和速测试剂,做到具备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孔雀石绿等常规及禁用药检测能力,实现重点品种主体和高密度垂钓塘口全覆盖。区局检测中心定期开展检测能力培训指导,切实保障基层快检准确率。
*.严格出塘报备。全面落实重点品种出塘“塘塘报备、塘塘检测”管理,非高风险养殖主体出塘前*天通过“苏渔管家”进行报备,街道社区(村)监(协)管人员接到报备后按要求到塘口进行取样送检,快检合格后可持“苏渔管家”生成“一证一报告”电子证出塘销售。高风险养殖主体按照第*条有关要求执行,采取措施严防不报备不检测出塘行为。
*.加强经纪人队伍和垂钓场所管理。摸排各街道从事水产业收储运人员数量和姓名、联系方式、主要经营品种等基本信息,建立本街道经纪人动态主体清单,签订进入江宁区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特别是重点品种及用于垂钓的成品鱼,必须有来源、有检测合格证明、有进货时间、数量,督促主体落实查验货制度,举行经纪人座谈、培训会议,实现外地流入垂钓场所水产品质量安全无缝隙监管。建立健全对外经营性休闲垂钓场所主体名录库,巩固地西泮治理成效,强化常态化巡查,经营性垂钓场所要在醒目位置竖立“严禁外带不明饵料、窝料”告示牌。垂钓场所从外地购入用于垂钓的成品鱼,须索票索证,并经属地街道检测合格方可对外垂钓经营。摸排、培训等每年*月底前完成。
*.建设南京城市渔仓。城市渔仓通过循环水吊养,科学消解池塘高密度养殖水产品药残,提升水产品品质。城市渔仓一头连接主产区养殖户,一头直接流通批发市场,文创化、体验式打通水产养殖全产业链,消除传统养、运、销各自为政弊端。****年底,谷里街道城市渔仓一期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完成*.*万平方米的工厂化循环吊水仓,建成占地约***平方米、容量***立方米的众彩水产品市场示范渔仓;到****年底,涵盖众彩批发市场公司多个循环吊水仓基地基本建成。
(二)紧盯市场流通环节水产品,严控不合格水产品输入我区的渠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各批发市场、各集团)
**.摸清外地水产品进入江宁的流通脉络,抓住从事水产品贸易批发的关键少数。通过调查摸底,属地及市场主办方要掌握众彩等批发市场水产品经营大户的基本情况,了解从产地到批发市场的整个流程,特别是牛蛙、泥鳅、黄鳝、鳊鱼等重点风险品种运、贮、批、售等各个环节情况,完成水产品批发经营大户包括名称、摊位、经营品种、供货渠道方式、批发销售方向等基本信息的建档立卡,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管理。水产品批发市场要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履行索票索证义务,压实场内销售者出具销售票据责任。
**.梳理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基本情况,建立长期有效的责任管理机制。各街道、园区进一步梳理各农贸市场开办者、承租者和水产品经营户等情况,厘清各方责任,探索建立各尽其责、共管共治的责任机制,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建档立卡、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快速检测及日常管理责任,通过发放致经营户一封信、大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营造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氛围,提升消费者水产品安全意识。农贸市场销售来自批发市场的水产品,准入时必须票证齐全,实际入场品种、数量与票证数量保持一致;销售直接来自养殖塘口的重点品种水产品,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进货查验,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需经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防止不合格水产品在市场流通。
**.强化教育引导,压实经营户主体责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水产品批发、零售户集中进行药残知识培训,发放易检出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及时预警风险品种、产地等信息,区内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的经营户,同一品种、同一产地、同一商户给与*次检出风险提示,*次检出警告,*次检出暂停营业,切实增强经营户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整合检测能力,实施重点品种入场批批检。以省专班月月检抽样、取样、检测方法、指标等为基准,结合众彩、各农贸市场实际情况,紧盯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等高发、频发指标,落实《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操作指引》,整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社会第三方快速检测力量,加强快检人员技能培训和比对考核指导,实施众彩市场重点品种快检留样后区农业农村局检测中心随机复检的质控措施,保障快检准确率。在市场常规风险检测的基础上,对进入我区批发市场的牛蛙、泥鳅、黄鳝、鳊鱼*个重点品种,由市场方在进场卡口视频监控下,对*个重点品种运输水车实施现场抽样快检,快检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场交易。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大市场销售环节重点水产品监管快检、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抽检比例,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加强溯源追查。在全区农贸市场内销售牛蛙、泥鳅、黄鳝、鳊鱼*个重点品种的摊位处安装实时监控装置,对市场主办方负责人开放权限,实施持续动态管控。鼓励经营者采购、销售上述*个重点品种时,主动向市场主办方出具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并报备进货数量;市场主办方在重点水产品交易前需查清来源及数量。结合市场检测,全面了解分析进入我区易出问题的品种、产地,在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的基础上,结合摊位摄像装置,倒推进货数量与销售数量,严防不同渠道采购同品种混放的情况,切实做好溯源追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第一次出问题,由区级相关部门发函至上游或产地监管部门;第二次出问题,报告市级层面向产地上级部门通报追查;连续多次出问题的同一地区品种,报请省厅药残专班高位溯源追查,确保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强化部门联动,严查重处违法行为
**.强化执法办案。在水产品养殖环节,重点是规模单位不遵守“三项记录”制度,不履行休药期制度,使用原料药,滥用常规药物,使用未经兽医开具处方的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在水产品收储运销环节,重点是销售含有禁止使用的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未按规定开具、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在合规数量外掺入不明来源的同样产品等违法行为。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环节,重点是无证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调水品非法添加兽药,无证生产、非法经营添加违禁药品和物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线索要迅速组织核查,一经查实,坚持重拳出击、从严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深化部门协作。加强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查办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监管格局,从严从紧抓好全链条执法监管。落实《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主动靠前作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以案释法。坚持以案为鉴、以法为教,定期梳理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执法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明晰监管红线、法律底线,引导养殖主体、水产品经营主体等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强化执法警示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三、推进措施
**.建立联动机制。区政府牵头,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众彩批发市场公司、区公安分局共同参与的水产品药残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研判、联合抽检暗访、整治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日常工作组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加强水产品集中交易点监管。对众彩水产品市场,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众彩批发市场公司派员设立驻点监管组,实施驻场办公,常态化开展日巡夜查及配合溯源相关工作。
**.实施批发农贸市场包保制度。对全区批发农贸市场全面实行属地副科级以上干部包保制度,*月**日前各街道、园区上报人员名单,市场准入推行“晨检”+“夜查”,紧盯重点市场、重点经营户、重点品种、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品种,督促市场主办方及水产品经营者落实重点水产品准入查验和进货报备,全力保障水产品检测。对各街道农贸市场场外无固定门面的水产品交易行为,由属地会同区城管局加强管理,确保所售产品的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符合要求。
**.实行“月检、月查、月反馈”。联络机制每月在全区农贸市场随机开展水产品抽样检测和现场检查,每月向街道、园区反馈检测、检查结果。对于未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要求,造成国家、省、市监测合格率出问题的,或整治推进不力、监管责任未落实的部门、街道,实施约谈提醒。
**.实行问题产品闭环管理。对部、省、市、区月月抽发现的问题产品,依法溯源处置的同时,对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的索票索证、快检和进入农贸市场的查验货等环节进行反向倒查,对关卡失守、检测未按规范操作的相关人员,由所在单位予以问责处理。
**.保障整治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大力保障产业发展转型、装备技术研发、检测能力、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同时为确保全区重点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顺利推进,强化全省重点整治区检验检测、宣传培训、信息化追溯及各类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区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各街道、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常态化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制度,推进全链条整治,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