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05-06 00:00:00
叙永县****年购买燃气安监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叙永县****年购买燃气安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批复文号 |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全面参与我县城镇燃气的行业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协助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服务单位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与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协议明确实施。;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为叙永县****年购买燃气安监服务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资质: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且商业信营良好,无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备案证明。提供承诺函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备案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业绩要求:****年*月*日以来,至少已完成*个购买行业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包括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等相关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等相关信息)。 (三)本公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预估金额,最终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四)其他要求:比选中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前,根据上述要求将相关证材料装订成册(***格式,文件以*项目+公司名称命名)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至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楼公用事业股(联系人:代天竺,联系电话:***********),电子档案同步发送至**邮箱(*********@**.***)。提交的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邮寄资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
联系人 |
代天竺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