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5-06 00:00:00
长春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长春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长朝发改审【****】*号。文件名: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春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吉林省朝阳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设置床位***张,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养老公寓*栋,配套用房*栋;
*.*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阜育大街以北、育民南路以西、规划公园绿地以南、朝阳区人民医院新址以东;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初步设计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不高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根据吉建设〔****〕**号文件规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人员:*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业绩的认定:投标人近年(****年*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解密投标文件、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办理联系电话:*************,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人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吉林省朝阳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西昌小区***号楼***室
联系人:李思琨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建设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号
联系人:李森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力旺广场*座****室
联系人:张廷宇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
十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