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2026-05-06 00:00:00
国家某单位西宁、银川通信机房建设主要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开(*****************)(第*、*包)
现将国家某单位西宁、银川通信机房建设主要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开发布,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国家某单位西宁、银川通信机房建设主要设备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西宁、银川地区某点位通信机房建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涵盖应急备用发电系统、***不间断供电系统、直流配电系统、微模块系统、空调制冷系统等,所有物资均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机房建设及安全稳定运行,构建高可靠、智能化、标准化的机房支撑体系。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包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金额概算
约****万元,以最终招标公告发布为准。
六、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初步技术规格书。
七、预计采购时间、计划工期、建设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年*月。
计划工期:****年**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
建设地点:青海、宁夏。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我部将拒绝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部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意见反馈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②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③无外资背景;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