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06 00:00:00
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设施维修与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自行采购方式对《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设施维修与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满足条件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设施维修与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伍拾叁万元(******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设备保修及维护(含更换的零配件)、设备的清洁清洗、运输、仓储、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工程师上门检测服务、验收、培训、图纸、资料、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等相关的全部服务。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的保修及维护费用,服务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凭正式发票于*月份和**月份分别支付**%的保修及维护费用,合同履行结束后支付**%余款。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提出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需出具申请手续证明)。
二、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详见附件《项目评审方案》。
四、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
标书要求: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
接收地点: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接收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截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祥路**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技术商务要求
*.项目评审方案
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