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6-05-06 00:00:00
一、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就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协同运营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编号:**************)进行磋商采购,并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启。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议,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安徽易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公示期:*个工作日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评审情况简述:
*、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其它情况说明:/。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