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06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5-06 00:00:00
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江油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油市购买新一轮城区环卫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康晟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号瀚天科技城**区*号楼****室之二

被投诉人: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号建设大厦

被投诉人: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油市购买新一轮城区环卫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中标单位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承诺,构成虚假投标。”的答复,未援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条(核心条款),刻意回避中标单位虚假承诺的违法本质,被投诉人刻意回避核心法规条款,纵容该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本项目采购人代表顾琳琳、周伟、梁明霞的评审合法性、合理性存疑,未公示其具备环卫工作及相关招标评审的专业经验。”的答复,仅提及采购人代表选派的“合法性”,完全回避“合理性”核心质疑,答复内容敷衍了事。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整体存在避重就轻,对核心问题未作出实质性回应的情形。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查,违规认定其经营范围、投标业绩符合项目要求,且存在明显的 “拉高踩底” 评分行为,被投诉人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评标过程合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江财采裁第*号

江油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