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5-06 00:00:00
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 议 函
致: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沧区排洪渠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异议人:江苏信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爱国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号
联系方式:***********
我司于****年**月**日参与了贵单位组织的海沧区排洪渠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招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司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存在如下异议:
一、证据及依据
异议事项*:
根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委员会将福建旺鑫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系出现评审错误我司对此表示质疑,请招标人督促评标委员会修正评标错误。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旺鑫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页***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 条款规定要求提供“*、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号文附件*,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号),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人;
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人;
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人;
材料员:*人;
机械员:*人;劳务员:*人;
其他:/
注:
(*)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进行评审 , 此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员:何克劳:******************* 未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查询到,且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市政工程施工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未提供证书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页*.*.*条款规定,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和提供相关证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详细评审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故该公司不符合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要求。
异议事项*:
此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技术负责人陈盛有未完工的其他在建项目,我司对此次评审也存在质疑。
二、主张
综上所述,我司主张恳请评标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以答复。
异 议 人:江苏信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签字)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