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4-21 00:00:00
磋商邀请公告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用房*、*幢房屋维修加强保护项目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用房*、*幢房屋维修加强保护项目监理。
(二)采购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用房*、*幢房屋维修加强保护项目,主要涉及拆除约****㎡外墙面砖并新作真石漆,对****㎡外墙进行排危处理,对第*层约****㎡墙体进行加固并恢复室内****㎡乳胶漆等基础装饰,修复****㎡屋面防水,拆除并恢复** 间公共厕所地砖、给排水管、天棚、洁具等设施设备和构件等。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
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文件电子邮箱并加盖鲜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 日**:**(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秦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