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5-06 00:00:00
原沙头三联食品厂物业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原沙头三联食品厂物业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补充说明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页的第**.**条款作出如下说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为******.**元,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等于各单位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填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文件中未显示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且投标人填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文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一致,则不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号城智大厦*幢**层 |
联系人:叶工 |
联系人:卢志盛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