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2026年业务系统群建设及IT资源扩容替换第一次设备采购项目信创服务器购置采购公告
2026-05-06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农商银行2026年业务系统群建设及IT资源扩容替换第一次设备采购项目信创服务器购置采购公告
上海-2026-05-06 00:00:00

上海农商银行****年业务系统群建设及**资源扩容替换第一次设备采购项目信创服务器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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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黄浦区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鲲鹏服务器采购********************
海光服务器或鲲鹏服务器采购********************
海光服务器采购********************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 上海农商银行****年业务系统群建设及**资源扩容替换第一次设备采购项目信创服务器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因****年业务系统群建设及**资源扩容替换第一次设备采购项目需要,需采购信创服务器硬件设备。本项目分为*个包件:
包件一:鲲鹏服务器采购:**台;
包件二:海光服务器采购:*台,
包件三:海光服务器或鲲鹏服务器采购,**台(需同为海光服务器或同为鲲鹏服务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需求书。
*.配送及安装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号;上海市嘉定区安晓路***号;深圳市福田区路红柳道***号。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个工作日。
*.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需提供至少*年原厂免费维保服务。
*.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产品的使用范围为行方及行方控股子公司的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等,包括但不限于行方各营业网点、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行方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以及行方不时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
包件一(鲲鹏服务器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包件二(海光服务器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包件三(海光服务器或鲲鹏服务器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且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提供被授权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法人身份信息、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且须由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截止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其中任意一月)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年至****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投标人从****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从****年*月*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分别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查询结果两页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个****年*月*日至今同类项目相关的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合同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主要的采购内容(包件一需包含关键字“***”或“鲲鹏”等相关字样,包件二需包含关键字“海光”等相关字样,包件三需包含关键字“海光”或“鲲鹏”或“***”等相关字样)、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将有可能视同合同无效。(*、提供合同/框架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签署页,加盖公章;*、提供与上述合同/框架合同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复印件须清晰可见无任何遮挡,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本项目接受具备投标产品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报名:
(*)如原厂商参与报名的,须提供原厂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如代理商参与报名的,须提供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且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如代理商报名的,中标后须提供原厂出具盖章版的《保密协议》和《产品缺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本次报名阶段无需提供。
注:本项目分*个包件,供应商可兼投(报名多个包),可以最多中*个包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天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且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提供被授权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法人身份信息、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且须由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截止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其中任意一月)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年至****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投标人从****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从****年*月*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分别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查询结果两页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个****年*月*日至今同类项目相关的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合同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主要的采购内容(包件一需包含关键字“***”或“鲲鹏”等相关字样,包件二需包含关键字“海光”等相关字样,包件三需包含关键字“海光”或“鲲鹏”或“***”等相关字样)、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将有可能视同合同无效。(*、提供合同/框架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签署页,加盖公章;*、提供与上述合同/框架合同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复印件须清晰可见无任何遮挡,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本项目接受具备投标产品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报名:
*)如原厂商参与报名的,须提供原厂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如代理商参与报名的,须提供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且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如代理商报名的,中标后须提供原厂出具盖章版的《保密协议》和《产品缺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本次报名阶段无需提供。
上述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购买标书流程:
系统操作:进入“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网址:*****://***.***********.***)—“可登记项目”模块*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登记”*审批通过后支付文件费—下载《招标文件》。
(*)支付方式: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转账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
提示: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徐汇区斜土路 **** 号 * 楼会议室(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上传“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徐汇区斜土路 **** 号 * 楼会议室(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在线解密)。
本机构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人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出开标会议。除网上投标文件以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盘。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海农商银行供应商门户(*****://****.****.***:***/*******);
(*)金采网(*****://***.*****.***)。
*、供应商注册:报名供应商须为上海农商银行系统在册供应商。尚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登录“上海农商银行供应商门户”(网址:*****://*****.*****.***/)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上海农商银行系统在册供应商。已注册的供应商,可查验账户联系人是否正确,密码是否过期。(具体系统操作可详见帮助中心*注册指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号
联 系 人:丁老师、金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联系人:邱政/薛卓妮
电话:***********/***********



招标公告附件:
(*)承诺函
(*)《保密协议》
(*)《产品缺陷承诺书》



承诺函

致: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上海农商银行****年业务系统群建设及**资源扩容替换第一次设备采购项目信创服务器购置项目涉及原厂支持服务,因原厂服务或产品缺陷造成损失的,由原厂承担。我司承诺中标后签署贵行保密协议、产品缺陷承诺书。


原厂商(盖章):
日期: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第一条签订事由


鉴于乙方现在及将来为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为使甲、乙双方拥有的保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和融合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定义


本协议所使用的下列词句或词组,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或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以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保密信息:指甲方已向或将来向乙方披露的涉密信息,包括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
(*)涉及甲方发展战略及规划、信息系统、业务、资产、财务、经营、人事等信息;
(*)甲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项下的任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的技术决窍;
(*)甲方专有的任何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以及一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涉及乙方产品相关的合同、约定、产生的数据、信息、代码、程序及其他文档材料等;
(*)其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表、胶片、光盘、文件、计算机媒介和网络),也无论是否以口头、文件、演示或其他形式提供,也无论是否记载或标注为保密信息(本条第一款第三项除外),均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性质。但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
(*)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下,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乙方已经知悉该等保密信息且对此无保密义务(但甲方表示乙方必须就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的除外);
(*)乙方合法地从第三方处得知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向乙方作出的披露并不违反任何其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无论该保密义务是基于协议/合同的约定产生,还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产生);
(*)甲方明确表示该信息已不属于其保密范围之内。
*.甲方:指披露其保密信息的一方。
*.乙方:指获知、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
*.雇员:指被聘用或服务于乙方的人员,无论该人员是否获得报酬,也无论其服务期限为长期、短期还是临时。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应对从甲方处获知、收到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直接或间接接触、获悉。在使用披露方保密信息的过程中以保护自己保密信息同样谨慎的程度来保护甲方保密信息。
*.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为满足甲方需求提供产品以外的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保密信息再披露给其他第三方: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司法、行政、金融监管部门的合法要求对外披露的;
(*)依有关规定向其上级机构披露的;
(*)仅向确需接触保密信息和负责处理保密信息的雇员、中介机构提供保密信息;
(*)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对外披露的。
*.在本条第二款情况下披露保密信息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法、行政、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对可能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在披露保密信息前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轻对甲方的不良影响。
*.确保本条第二款第三项中所提及的雇员和中介机构了解保密信息的涉密性及其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一旦雇员及中介机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视同于乙方对本协议的违反,并应由乙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乙方应仅在为了满足甲方需求所必须的程度范围内,向员工提供访问数据的权限。乙方应确保授权的、有权代表乙方访问被处理的数据的任何员工,都已与乙方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都尊重和保持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因乙方的任何员工(无论正式员工或例如劳务派遣人员等非正式员工,无论在职或离职)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造成被处理的数据泄露等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除为满足甲方需求所必须外,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制作副本、备份等。乙方应采取合适的管理、技术以及物理安全措施,保护数据免遭未经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并根据数据的不同敏感程度级别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限控制、***加密传输、进行加密存储等。
*.除为内部留底并经甲方确认外,在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提出合理请求或甲方不再使用乙方产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还相关保密信息的所有书面及电子形式的文件、记录、资料(包括其副本和复制品),或者销毁上述文件、记录、资料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相关承诺函。
*.除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保存甲方使用的系统保存数据仅限于为实现乙甲需求所必须。乙方承诺在处理过程中将数据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不会将数据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向任何境外第三方提供,亦不得使任何数据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访问或以任何方式为境外主体所获悉。
*.甲方向乙方提供数据的,除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为达成甲方需求所必须的范围对数据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披露该等数据。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接收、存储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数据。
*.除适用数据保护的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数据的,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涉及个人信息的,确保已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相应事项并取得其单独同意。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数据来源于第三方,乙方保证已核实并确认第三方向乙方提供数据的行为合法合规,并已取得第三方的许可向甲方提供此类数据,需要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相应事项并取得其单独同意的已妥善告知和取得其单独同意。
**.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传输、安全隔离、权限管控、监测报警等方式)控制乙方数据处理行为与权限,以防数据滥用或泄露,乙方同意并承诺予以配合。
**.除适用数据保护的法律另有规定外,若甲乙双方协议终止,乙方应对从甲方获取的个人信息立即进行销毁或匿名化处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等任何数据安全事件,就该等事件的发生及因此引发的全部法律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乙方将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将涉及到数据安全事件的所有的相关信息提供给甲方,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数据数量;(*)涉及的数据类型;(*)出现安全事件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乙方已经或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乙方应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妥善地将安全事件告知相关受影响方、向主管部门报告和妥善履行其他法定义务。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除适用数据保护的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下列措施: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无论是否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下述各项违约责任:
(*)立即停止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范围继续扩大;
(*)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上述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所适用的法律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也不限制甲方采取其他法律救济措施。

第五条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保密信息进入公开领域之日止。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
***************************************************************************************************************************************************************************************************************************************************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协议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一方另行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地址的,按新地址)送达对方。
*.通知以快递方式送出的,则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对方;通知以信函邮寄方式送出的,则信函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对方。
*.双方提供的联系地址、电子终端(包括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将作为本协议项下信息通知及争议解决的送达地址。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争议解决阶段。
*.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
*.除上述约定外,受诉法院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邮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如争议解决期间送达地址变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争议解决机构变更后的地址。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受送达人本人或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本页为签署页)

特别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含义及各条约定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产品缺陷承诺书


(以下简称“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

一、我公司已知晓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遵守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我公司已知晓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外包服务商生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知晓各级生产问题责任认定原则和方法,了解生产问题分类分级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我公司承诺对至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承诺其遵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我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先前提供的及将来提供的产品导致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丢失、损毁或其他系统性科技风险,经双方共同评估或第三方评估,确认为产品本身问题,我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五、我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依据承诺书或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我公司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损失的,依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我公司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赔偿因违规、违纪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等。
*.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系统发生生产问题的,经双方确认,由我公司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赔偿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等。
*.公司承诺对先前提供的及将来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因产品缺陷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六、除非本承诺函另有约定,我公司服务质量或者产品质量不能满足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或者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一义务,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损失时,均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愿意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材料费、维修费、误工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关费、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损失等。
七、我司应严格执行本承诺书,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因本承诺书引起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承诺书自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我司产品之日起生效,且不因购销合同的中止/终止而中止/终止。

承诺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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