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县-中标候选人公示】长丰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6-05-0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市-长丰县-中标候选人公示】长丰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安徽/合肥-2026-05-06 00:00:00

长丰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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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长丰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长丰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楼*楼,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陆仟零伍拾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叁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瑞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义井镇徐巷社区合淮路****号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陆仟零伍拾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叁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合肥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车左路于昌岭路交口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陆仟零伍拾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叁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荣品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与双凤路交叉口*幢厂房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清河东路***号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综合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陆仟零伍拾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叁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丰临观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义井乡合淮公路街道东侧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陆仟零伍拾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叁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丰乡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宇科技园区内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至********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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