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5-06 00:00:00
关于安庆市****年度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三方机构核查第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号)要求,安庆市商务局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年度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核查工作,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年度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核查验收询价公告。
二、服务内容:核实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已发生投资相关财务票据是否合规、真实有效。
三、最高控价:不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元)。
四、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本年度内不存在被财政等有关部门惩戒及处罚的行为。
*.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验收组,验收组专家不少于*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须知
(一)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六下午**:**;
(二)询价文件构成: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
*.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询价报价函(见附件)。
(三)投标单位应于截止时间之前以密封形式将询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安庆市商务局,否则我局有权拒收。
(四)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有效最低价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当出现*个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五)供应商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区****室(安庆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报价函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开标、时间及其他
安庆市商务局将成立临时询价工作小组,对提交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参加评审会)。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供应商不足*家情形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采购人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小时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安庆市商务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安庆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附件:报价函
安庆市商务局
****年*月*日
附件
报价函
致:安庆市商务局
一、本报价人对委托方询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已明了,并完全同意;
二、本单位详细阅读了询价函后,报价人民币(大写)*元。
三、一旦本单位被确定为中选人,将在合同签订后即展开工作,并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四、本单位知道并同意:如果被确定为中选人后未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签订正式合同,或因其他原因未开展工作,委托方有权选择其他机构为中选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单位知道同时也理解,委托方不负担任何参与询价及比选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