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答疑公告招标公告
2026-05-06
广东/汕尾 变更澄清
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答疑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汕尾-2026-05-06 00:00:00

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出的疑问,现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答疑。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一、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问: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进度款申请:工程进度达到**%时,每月申请一次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每月**日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上月的工程实际完成进度款付款支付申请,作为申请拨付工程款的依据。经监理工程师在*日内审核后提交给发包人,并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在**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后,在*天内按核定的实际工程量造价的**%(按照对应比例扣除预付款)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施工图预算审定前,工程进度款拨付以概算审定综合单价进行相应计量支付。)若“工程进度达到**%时,每月申请一次进度款。”即在第一次进度款申请之前,承包人仅拿到合同建安费**%的预付款,需要完成**%的工程进度,承包人承担的资金压力较大,建议修改为:(*)进度款申请:工程进度款每月申请一次。承包人应在每月**日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上月的工程实际完成进度款付款支付申请,作为申请拨付工程款的依据。经监理工程师在*日内审核后提交给发包人,并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在**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后,在*天内按核定的实际工程量造价的**%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施工图预算审定前,工程进度款拨付以概算审定综合单价进行相应计量支付。)

答:该疑问我方已收悉。在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将对专用条款中关于进度款支付予以相应调整,确保合同约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单位:汕尾市善城金町湾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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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户外广告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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