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5-06 00:00:00
清镇市屋顶光伏经营权出让示范项目 行政中心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比选文件
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清镇市屋顶光伏经营权出让示范项目*行政中心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
*、比选内容:项目屋顶占地面积约*****㎡(具体以荷载报告为准),由比选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并利用以上建筑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本项目,并对项目维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维护,提供优质的运营管理服务;
*、合同年限:合同期限为十五年,自比选人取得经营权之日起计算;
*、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比选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特殊资质要求: 无。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至**:**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清镇城市发展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清镇市双创大厦*座*楼)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清镇城市发展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比选人:清镇城市发展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清镇市双创大厦*座*楼
联系人:陈芳胜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