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06 00:00:00
因工作需要,现计划租用一批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年鹤山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总价:人民币******.**元(拾玖万元整,含税)(投报总价超过采购项目总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采购内容:
租用一批生态环境执法装备,租用设备详细清单见下表:
序号 | 租用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备注 |
* | ****在线监测仪 | * | 配套环境在线智慧管控平台、手机微信小程序。 (租用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 | 气象仪 | * |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租用*台****在线监测仪,*台气象仪,服务期限**个月。
*.服务期限起算时间:自供应商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且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可稳定开展监测工作之日起计算。
(二)付款方式:
服务费分三期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第二期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第三期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部项目成果,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具体支付时间可根据采购人财政资金安排、审批情况等作适当调整,具体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结果为准。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对鹤山市内涉****投诉敏感点周边布设监测点位,租用*台****在线监测仪及*台气象仪,开展**小时连续****在线监测工作。
*.监测点位的具体布设位置,根据采购方实际工作需求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完成点位勘察及布设工作。
(四)项目要求
*.设备安装与维护: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线监测仪、气象仪的安装、调试工作。监测点位可根据采购方实际工作需求动态调整,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完成点位调整相关的设备迁移、调试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方不额外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全程保障设备正常稳定运行,若设备出现损坏、故障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且不得影响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监测系统平台建设与运营:成交供应商负责配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建设、搭建及日常运营工作,安排专职技术专员对实时监控系统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功能更新,保障云服务的安全性、稳定性,防止数据泄漏、丢失。成交供应商需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可追溯性。
*.数据分析与预警报送: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专业的数据分析及预警报送服务。成交供应商定期以日报、月报形式,统计****浓度变化情况,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采购方实现污染溯源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监测数据异常预警机制,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成交供应商须在约定时限内(具体时限双方可另行约定)将异常信息、异常原因分析及处置建议,以书面或采购方认可的电子形式推送至采购方指定联系人,确保采购方及时掌握监测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三、采购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符合采购公告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规定。
(二)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验收标准对技术服务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自主验收。
(三)验收要求: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出具《****年鹤山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服务项目总结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名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报名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出现上述情况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近年来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需提供同类工作经验的合同证明文件。
五、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推荐一名成交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响应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二)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报价单。
*.项目实施方案、自评表(是否符合相应参数)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报名材料。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限内同步报送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到采购人。纸质版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采用牛皮档案袋封装,并在封面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年鹤山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所有报名相关电子版资料均须采用原件完整扫描制作,文件格式仅限***,不得使用照片、图片、****等其他格式文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无论任何时候,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资格。
七、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楼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租用设备技术参数
*.报价单
*.评分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