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4-30 00:00:00
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数智化管理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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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数智化管理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数智化管理平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农信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号东科城**#楼第*层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数智化管理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数智化管理平台构建,拟采购系统核心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猪场系统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进销存管理、物联网管理、智能化辅助与决策支持以及办公协同功能等。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及最终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服务时间:*年(其中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基础建设)。
服务标准:响应谈判文件及最终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东*公里夹沟农场二分场
联 系 人:陈明明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曹晨晨、羿志朋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