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泾源县退化林修复及中幼林抚育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澄清公告
2026-05-05
宁夏/固原 变更澄清
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泾源县退化林修复及中幼林抚育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澄清公告
宁夏/固原-2026-05-05 00:00:00

****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泾源县退化林修复及中幼林抚育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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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泾源县退化林修复及中幼林抚育项目(第二批)

二、首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三、澄清说明事项: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勾选,现将此项进行勾选“不接受”;

(二)补充原招标文件中“*.*.*条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内容:“*、根据宁高法[****]**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变更如下:“投标截止之日**日前”;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变更如下:“**********”;

(五)补充原招标文件中“*.*.*、*.*.*条”内容:“近*年,****年至今”;

(六)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勾选,现将此项进行勾选“不允许”。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具体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栏目,请参与本项目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锁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详细审阅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若对于各标段标的具体内容不详,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开标时以本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公告内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源县西苑路**号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云凤花苑三期**号商业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赫广林联系人:张龙、宋泽宁、穆强

电话:************电话:***********、************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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