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教培中心2026年从业人员安全类培训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29
天津 中标结果
新朔铁路教培中心2026年从业人员安全类培训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202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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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朔铁路教培中心****年从业人员安全类培训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罗德慧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天津-2026-04-29 00:00:00
新朔铁路教培中心****年从业人员安全类培训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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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朔铁路教培中心****年从业人员安全类培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朔铁路教培中心****年从业人员安全类培训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天津恒卓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国科中青河北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因特殊情况取证类培训项目无法在合同期内按期完成,合同终止日期顺延至培训项目全部结束,原则上不超过****年**月**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因特殊情况取证类培训项目无法在合同期内按期完成,合同终止日期顺延至培训项目全部结束,原则上不超过****年**月**日。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年度培训服务、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年**月**日 *、徐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年培训课程及现场教学采购、徐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年**月**日 *、山东昕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培训服务、山东昕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 *、吉林厂*********年培训师资服务、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年**月**日 *、宁波和利时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培训与人才选拔服务项目、宁波和利时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年**月**日 |
*、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培训项
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年*月**日 *、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培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年*月**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罗德慧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