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4-21 00:00:00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号)文件精神,海曙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专业机构前来报价,项目信息发布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一、项目名称
海曙区****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采购金额为******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海曙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负责评估确定对象,对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开展精康服务介绍,引导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康复活动。为病情稳定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建立“一人一档”。
*、为愿意接受精康服务的患者进行专业评估,围绕精神障碍患者的不同需求,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服务指导等服务。
*、做好精康融合宣传,普及精康融合知识。
四、机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的社会组织机构。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
*.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
*.直接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应无性侵害、虐待、拐卖、诈骗、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五、投标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请将投标资料(包括报价单、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资质名单)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中山西路***号海光大厦*楼***室)。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
六、评标方式
本次询价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年*月**日
附件
报 价 单
委托方 |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 ||||
项目名称 | 海曙区****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
报价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报价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 ||||
最高限价 | ******元 | ||||
报价 | 元(大写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