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车辆提标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30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车辆提标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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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车辆提标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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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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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车辆提标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车辆提标配件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商务需求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年
二、技术要求
注:上述全部参数均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产品技术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为准。“★”号标记的参数不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按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号楼*楼开标室(详见大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温馨提示: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辉山农业高新区耀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号华新国际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云峰街支行 账户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