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30 00:00:00
关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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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
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原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一、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询比邀请书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近三年(****年*月*日至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日)承接过*个网络安全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盖章页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应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修改为: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近三年(****年*月*日至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日)承接过*个网络安全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盖章页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应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及网络空间安全服务相关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二、资质业绩要求”:
(四)具有网络空间安全服务相关资质具。
修改为:
(四)具有网络空间安全服务相关资质。
三、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五、资质材料”:
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扫描件。
修改为:
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扫描件及网络空间安全服务相关资质证明。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层**房)****单元(仅限办公)
联系人:应工
电 话:************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