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农村安全饮用水二期工程EPC项目答疑补遗BB2026SQGCZ0521
2026-04-30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农村安全饮用水二期工程EPC项目答疑补遗BB2026SQGCZ0521
安徽/蚌埠-2026-04-30 00:00:00

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农村安全饮用水二期工程***项目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农村安全饮用水二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 我单位拟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我单位拟将本工程施工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投标人一栏,是否仅需填写投标施工单位(即联合体牵头方)即可?

回复: 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即可。

疑问*: 分包意向协议中总合同金额,是否指施工费用的总合同金额?

回复: 总合同金额为工程施工费和设计费之和,按分包意向协议中格式填写即可,无须体现具体金额。

疑问*: 分包意向协议中投标人盖章是否仅需施工方(即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回复: 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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