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4-30 00:00:00
租赁用车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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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车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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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项目租赁用车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租赁用车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租赁用车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
服务期:两年。
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投标人是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提供财务报表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指定年度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对于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非企业单位,应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十四、情况说明)和相应完整的财务报表;
(*)提供资信证明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须为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注: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负面清单。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潜在投标人需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投标人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根据招标编号*****************,进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平台使用费及技术支持费共计***元,付款后不退。发票为网上电子发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号蓝海智谷二层第一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将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如未提供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号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座**层
邮编:******
联系人:李经理、柯经理、杨经理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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