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30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新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合肥轨道交通***甘棠路项目一期室外工井、排管及围栏专业分包进行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轨道交通***甘棠路项目一期室外工井、排管及围栏专业分包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壹佰陆拾捌元捌角(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不超过**日历天,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驰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伍元肆角(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不超过**日历天,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中产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柒角(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不超过**日历天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魏)
安徽新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