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财采罚决〔2026〕2号)
2026-04-30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三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财采罚决〔2026〕2号)
河北/廊坊-2026-04-30 00:00:00
三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雄县百厚殡葬用品厂

住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米家乡**********

二、基本情况

雄县百厚殡葬用品厂在“三河市民政局殡仪馆纸质安乐箱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履约,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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