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4-30 00:00:00
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钢格栅步行板)采购
招标编号:*********************
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询价(询价编号:*********************)补遗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壹万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银行转账或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公司对公账户汇出,且必须在****年*月*日**:**前到达招标组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付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链投标包件中:
户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联系人: 吕昱栋
联系电话:***********
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保证金+包件号”等信息,例如“保证金+******”
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对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电汇凭证复印件,作为评标时对投标保证金评审的依据。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逾期,视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凭证扫描件,作为评标时对投标保证金评审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