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壹品项目工程质量保险服务澄清公告01号
2026-04-3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高速壹品项目工程质量保险服务澄清公告01号
安徽/合肥-202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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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速壹品项目工程质量保险服务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高速壹品项目工程质量保险服务(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号如下:
一、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可为总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其总公司授权书”。第六章第二部分中,授权委托书格式为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的授权。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调整,原法定代表人暂时无法行使其权力,我总公司已通过上市公司董事决议会公开披露公司临时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全面工作。请问由该临时负责人进行授权,代为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力,是否满足条件?
答:可以,须提供上市公司董事决议相关佐证资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高速高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遵义路交口高速壹品售楼部办公区*楼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胡堃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