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水上乐园房屋出租项目第二批交易公告
2026-04-30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乌鲁木齐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水上乐园房屋出租项目第二批交易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4-30 00:00:00

乌鲁木齐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水上乐园房屋出租项目第二批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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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水上乐园房屋出租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 ***********
挂牌开始时间 ********** **:** 挂牌截止时间 ********** **:**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乌鲁木齐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水上乐园房屋出租 联系电话 ***********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政府部门、机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法定代表人 陈临湘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十四)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十八*)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十八*)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十八*)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十八*)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二十)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二十一)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二十二)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二十六)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经营摊点二十八)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三十四)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三十六*)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三十六*)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场地出租**号(原商业摊点三十七*)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逐年上涨*%)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批准文(件)号 关于市公园建设发展中心*个分支机构部分到期经营项目招商的意见
国资监管机构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一、交易条件 (一)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的,需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 (二)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的方式,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竞价步长: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的,每次加价****元及****元的倍数,标的金额在***万(含)以上的,每次加价****元及****元的倍数。 (四)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缴纳,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实地踏勘安排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随时可联系。 水上乐园,联系人:谢雄仁,联系电话:*********** (六)延期安排: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产权权属说明:本次公开处置标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公园发展中心下属分支机构,权属来源合法,为国有资产。因历史遗留、规划验收、手续办理、政策限制等客观原因,部分标的建筑物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正式房产证,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 本次处置按资产现状公开进行,不承诺、不保证后续一定能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受让方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标的无证现状及办证不确定风险,不得以无房产证、权属手续不全为由,要求出租方办理产权证、降低租金、减免费用,或提出异议、索赔、解除合同等主张。 (二)出租方、原承租方和新承租方履约责任:本次资产处置标的涵盖房屋、场地、游乐设施、水面区域及附属配套资产,所有标的按现状完成移交,移交范围以现场实物及资产清单为准,仅转移资产占有、使用及管理权限。出租方不对标的资产装修质量、设备完好状况、运营效益等事项承担任何担保与责任。 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之间,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原承租方和新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仅提供必要协调,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资产移交生效后,场地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风险承担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新承租方全权承担。 若新承租方延续原有业态经营,应与原承租方协商,有偿受让其自有设备或支付相应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的,须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新承租方须按评估价值足额支付补偿,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若新承租方变更经营业态,除场地固定装修设施外,原承租方须自行移除自有权属物品,完成场地清空。 (三)对承租方的要求: *.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公园建设发展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园区统一运营管理、日常监管及整体规划安排,自觉维护园区整体形象、环境卫生与经营秩序。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齐合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严禁违规用电、用火、用气及私搭乱建、违规改造等行为,严格遵守园区消防管控、限流管控、市容环境等管理要求,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须全面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条款,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分租、改变经营用途及房屋结构;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各项约定费用,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各类检查、整改及工作安排。 *.园区内禁止引入或设置:根据园区相关规定执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报名时需提供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 (六)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包含隐蔽瑕疵),对交易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装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意向金)交纳要求: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间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及时交纳足额保证金(意向金)到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保证金不超过底价的**%。交易保证金(意向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意向金)的,对报名资格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意向金)到账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项目公告披露内容及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保证金(意向金)处置方式: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价款支付、双方交易服务费缴纳后,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申请后原路带息退回。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金)在确定承租方后,***个工作日一次性返还全额保证金及利息至原交款账户,若因承租方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返还失败,则需提交书面申请后重新返还。*、为了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意向金)一旦足额到账,若出现以下情形,即视为意向承租方认可出租方主张的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需承担不超过保证金总额的**%的违约金(以出租方、交易中心的实际损失为限,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交易中心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中心、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①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损失的;②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③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④意向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导致交易合同无法签订的;⑤以其他行为扰乱竞价秩序或无故缺席,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⑥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的各意向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报价的、恶意压低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⑦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函》的;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人原因导被致交易合同无法签订的,或是擅自拒绝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或提出附加条件。出现上述第*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出现除第*种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时,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中止、终结项目交易;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交易项目承租;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承租;),该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需承担保证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中心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中心、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国有资产交易公告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以及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相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从其规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补充说明:*、标的面积、出租期限、优先权情况、租金涨幅、使用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标的统计表(清单)。披露标的信息中的租赁价格为首年(或首个经营季)底价,合同签订价格以交易最终成交价为准,租金涨幅以最终成交价为基础。*、此项目为租赁项目,请忽略标的信息中转让价格的字段。*、意向承租方报名咨询请联系:谢雄仁***********(水上乐园),黄老师 ************(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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