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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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李恒镇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第二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就沭阳县李恒镇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第二批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竞标人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李恒镇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第二批建设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万元(含税),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六)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的**%,付合同价款的**%;完成工程量的**%,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以上付款节点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拨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
*.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磋商小组无法判别,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请有意向供应商添加微信号获取采购文件,微信号:***********。
投标保证金:*****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代理公司电话通知缴纳(开标时间前缴纳)。
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潜在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①响应文件、②二轮报价单、③投标承诺书”电子扫描件一起打包加密发送至以下邮箱:********@***.***。
备注:电子响应文件名称采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如电话打不通导致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等出现差错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份与电子扫描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磋商地点:本项目以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自行进入参加会议,未参加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腾讯会议号:***********。
七、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