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30 00:00:00
【正在公告】桐城市鲁谼山水库工程安置点第二批废弃砂石拍卖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桐城市鲁谼山水库工程安置点第二批废弃砂石拍卖 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桐城市鲁谼山水库工程安置点第二批废弃砂石拍卖 |
|||||||||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方 |
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 承诺 |
转让方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公告及 登记期限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登记期限:****年*月**日*时**分前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现场登记、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 |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
标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数量(立方米) |
位置 |
起拍价(元/立方米) |
竞价保证金(元) |
|||||
|
桐城市鲁谼山水库工程安置点废弃砂石 |
****.** |
桐城市鲁谼山水库工程安置点 |
** |
**** |
||||||
|
详细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中转让标的转让范围、数量、现状及权属证明中详细信息等;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出具了皖正诚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元/立方米。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
|
转让底价 |
**元/立方米 |
交易保证金 |
****元 |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三、转让条件 |
||||||||||
|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本次竞拍标的为桐城市鲁谼山水库工程安置点第二批废弃砂石,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资源量数据仅供参考,由于不可预见等因素影响,转让方不保证拍卖标的实际数量和利用价值,与实际资源量会有一定的误差,转让标的物具体种类、方量、质量、重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自身需求情况充分做好现场详细踏勘和勘测,核实此次拍卖标的砂石资源量、质量是否符合意向受让方需求,竞得后不得就拍卖物质量、资源量、利用价值、现场运输及作业环境等提出任何异议。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方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让后的风险一律不负责,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拍卖人及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批复、评估等资料由意向受让方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一旦报名或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资料,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有关单位监管。 (*)因受让方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让方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如受让方不履行此次拍卖项目相关约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等,导致此次拍卖项目进行二次拍卖的,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此次拍卖项目再行拍卖时,原受让方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 (*)因受场地交通限制,在运输过程中,受让方需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固定的车辆挖运装运,并配合转让方做好相关人员车辆报备的手续。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及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对指定区域的砂石土进行运输并做好四周安全防护措施,运输结束后须通过相关单位的联合验收。 (*)受让方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日内按约定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交易手续费和拍卖佣金,并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合同内明确规定转运期限,受让方需在*日内完成清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运输、环境施工等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协调、配合处理。如果未按时完成清运,转让方因为施工需要,可以将砂石土转运到场外,由此产生的机械、运输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迁坟、天气、环境、政策等影响导致延迟开工,由受让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转让方批准同意后适当延长。 (*)受让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挖运、装运等费用需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负责施工现场相关的清理工作,清除场内残留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施工堆积物,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 (*)本项目按拍卖公告和转让合同执行,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开具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说明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
竞价方式 |
本次采取公开拍卖,按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
|||||||||
|
确定 受让方 |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根据起拍价,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举牌竞价,也可口头直接报价,(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低于拍卖师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直至获得最高应价且无人再继续竞价时,拍卖师落槌以示成交,确认受让方。 |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
竞买人登记及资格认定 |
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登记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登记时应携带: *.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事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格式附后); *.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格式附后); |
|||||||||
|
缴纳交易 保证金
|
意向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户:*********************** 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结束后*个工作日内。 《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产权科。 《中标通知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和交易手续费缴纳凭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交易手续费缴纳凭证。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 *.若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办理(履约保证金在该标的结束后凭转让方开具的证明材料退还)。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流入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流入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和平路,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
||||||||||
|
交易手续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执行标准收取) |
档次 |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执行标准 |
||||||
|
* |
****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 |
*.*% |
|||||||
|
* |
****—****万元(含)部分 |
*% |
*.*% |
|||||||
|
* |
****—*****万元(含)部分 |
*% |
*.*% |
|||||||
|
* |
*****以上—*****万元(含)部分 |
*.*% |
*.**% |
|||||||
|
* |
*****万元以上部分 |
*.**% |
*.*% |
|||||||
|
手续费收取账户 |
手续费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号:*********************** |
|||||||||
|
拍卖服务佣金 |
按《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费率收取。 |
|||||||||
|
八、其他说明 |
||||||||||
|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转让方向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
|
九、联系方式 |
||||||||||
|
*.转让方: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同康路综合客运枢纽站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拍卖机构: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和平路 联系人及电话:占女士************ *.交易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陆先生************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桐城市和平路**号 电话:************ |
||||||||||
|
十、现场踏勘 |
||||||||||
|
联系人 |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
地点 |
桐城市吕亭镇鲁谼山安置点 |
|||||||||
|
统一踏勘时间 |
****年*月*日上午**:** |
|||||||||
|
十一、附件 |
||||||||||
|
*.《拍卖规则及须知》 *.《授权委托书》 *.《拍卖确认书》 *.《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 |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名称: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转让方名称: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