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6-04-23 00:00:00
关于汕头金中南滨学校(博美校区)食堂承包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汕头金中南滨学校(博美校区)食堂承包经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现对项目采购文件商务评审条款的疑问,统一澄清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评审表中企业管理标准:
“①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②具备餐饮企业现场管理评价认证证书,得*分;
③具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④具备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得*分;
⑤具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⑥具备有机餐饮服务认证证书,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官网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
(*)其中④具备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目前认监委已取消该证书的备案了;
(*)未在认监委备案的证书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请查证是否合理?
澄清:
*.关于“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备案及有效性问题
(*)现行法规依据说明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 修订)第十七条(详见附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年第*号)(详见附件*)规定,所有合法认证(含市场化自愿性服务认证),均须由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并由认证机构向认监委备案;备案后,证书信息将同步至[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供公众查询。
(*)采购文件评审细则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官网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 的要求,正是为了核查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与现行法规完全一致。
*.关于“取消备案”的澄清
目前无任何官方文件取消此类认证的备案要求。经在认监委官网平台搜索,可查询到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及其报送备案的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或同类相关领域的认证规则(详见附件*)。
本次澄清为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的名称:汕头金中南滨学校
采购人联系人:吕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东路丰泽庄丰泽大厦**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网站:***.******.**
附件*:/*******/********/********************************.***
附件*:/*******/********/********************************.***
附件*:/*******/********/********************************.***
采购人(盖章):汕头金中南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