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事业部能源高效利用项目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01号[答疑澄清]
2026-04-30
河北/石家庄 变更澄清
能源事业部能源高效利用项目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01号[答疑澄清]
河北/石家庄-2026-04-30 00:00:00

能源事业部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号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年**月**日 **:**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能源事业部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总承包

能源事业部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本项目涉及两个税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投标报价中建安、设备投资情况自行填报统一税率。

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就同一事项描述冲突的,以此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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