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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2027年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2026-04-30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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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2027年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6-04-30 00:00:00
贵州/贵阳-2026-04-30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阳市云岩区第二人民医院*********年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贵阳市云岩区第二人民医院*********年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号*幢北楼*至*层、*幢南楼*至*层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下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的客观分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范围根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得 * 分;这一条款,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有排他性、指向性。
本项目磋商文件下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的客观分标本运输时效性:*.标本运输许可:提供投标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得 * 分,不提供不得分且标本运输时效也不得分;该参数设置不合理。
本项目磋商文件下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标本运输时效性:“标本运输时效:提供投标方标本运输时效性保障承诺函、标本运输点对点精准定位导航截图及其他证明材料:标本运输时间≤* 小时得 * 分* 小时<标本运输时间≦* 小时得 * 分* 小时<标本运输时间≤* 超过得 * 分标本运输时间>* 小时得 * 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标本运输时间指从医院出发至到达投标方实验室时间,提供标本运输点对点精准定位导航截图上须体现运输时间、医院地址、投标方实验室地址;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承诺函单位名称、标本运输导航到达的实验室名称须与投标方名称一致”该参数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由于字数超过****字,事实依据请详见质疑函附件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采购置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 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内容。
事实依据:由于字数超过****字,事实依据请详见质疑函附件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采购置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 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内容。
请求:*.请求贵单位依法废除本项目磋商文件下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的客观分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范围根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得 * 分”的要求。
*.请求贵单位依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重新认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并删除证书的经营范围: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这一条款。
*.请求撤销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标本运输时效性”全部现有评分条款,包括运输时长梯度打分、实验室名称与投标方名称一致等不合理要求。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详见质疑回复函。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回复函。
六、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