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金庭镇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承包承包公告
2026-04-30
浙江/绍兴 变更澄清
嵊州市金庭镇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承包承包公告
浙江/绍兴-2026-04-30 00:00:00

嵊州市金庭镇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承包承包公告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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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公告

承包项目为嵊州市金庭镇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承包,出租方为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受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委托拟于************分在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承包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具体如下:

标段

区域

面积(亩)

保证金(元)

一标

后山村窑厂后

**.***

*****

后山村寺湾上畈

**.****

后山村寺湾下畈

**.****

华堂村畈

***.***

华堂村观下畈

**.***

济渡村大亩前畈

***.***

济渡村小山水畈

***.****

小计

***.****

二标

晋溪村等二村晋溪畈

***.****

*****

晋溪村后门山岗    

***.****

高龙村等二村床光畈

***.**

欢潭村等二村天马畈

***.***

小计

***.****

三标

北漳村十队畈

**.***

*****

土块村乌坑底

***.****

小柏村大湾畈

***.***

小柏村新岭畈

**.***

董坞岗村村下畈

***.***

鱼湖山村村东畈

**.**

小计

***.****

 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承包标的物位置为嵊州市金庭镇,承包面积为一标***.****亩;二标***.****亩;三标***.****亩。出租年限为*年。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承包方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承包方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承包,委托方不承担承包方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二、承包须知: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至少种植一季水稻,其余时间可种植粮油作物(如豆类、玉米、马铃薯、番薯、油菜、小麦等),但不得种植苗木、果树等经济作物、不得抛荒。

*.承包期内项目区田间道路、渠道、蓄水池、地坎、挡墙等基础设施维护由承包方负责,损坏失少照价赔偿。

*.各标项水源由甲方负责协调保障。

*.承包期内因抛荒或种植不理想被上级部门要求整改,全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期内如遇新的政策或政府用地需要,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征用面积在总面积中核减。原有土地上的农作物按第三方评估补助承包方。

*.如遇旱、涝等灾害性天气造成的作物绝收或欠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出租面积均以出租方提供的各标项面积为准若实际面积与出租时资料有误差,不影响出租成交价格。

*.按照承包文件规定承包承包标的现状进行承包,即以承包现场踏勘为准。一旦参加承包会议,说明已了解承包标的物的状态和质量情况。本次承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出租人承包标的物状态及质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承包人在参加承包前必须认真研究查看所承包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现场实地勘样,未勘样的承包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承包人一旦作出承包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承包会议的责任自负。承包人在承包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慎重决定承包行为,成熟地进行竞价,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承包人应按时参加承包会,不按时参加的作为自动放弃。承包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承包承包,不得与其他承包人相互串通恶意价等,不得阻挠现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将拒绝其参加承包或取消其承包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次承包成交后,承包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承包人凭承包成交确认书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承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承包违约,导致标再行出租,再行租的成交价款于原成交价款的,原承包应当承担补足差额的赔偿责任。上述款项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保证金在扣除后不足赔偿差额的委托方可继续向原承包人主张赔偿如果弥补损失后仍有剩余,剩余部分退还承包

三、起始价和竞价方式:

*.各标项采用管护补助价格竞争报价者即为成交承包各标项最高管护补助金人民币****元/亩/年。

*.竞价方式:

*.*本次各标项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采用密封式 “一次性书面竞价”的报价方式(报价机会只有一次),即由各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并确定承包人的交易方式。报价高于最高管护补助金额的为无效标

*.*承包人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装入信封后密封,在承包会议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将信封交至主持人处,一旦把报价单交给主持人,不得撤回。待所有承包人的信封全部交齐后(未按时参加承包会或自动放弃报价的除外),主持人当场拆开信封,报价者即为承包。若最报价存在两人及以上,当场采用摸球形式确定承包人。设*个球,以球号大的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每项标的物承包人报名若达到两家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方式组织开标;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承包报价作为成交价报价高于最高管护补助金的为无效标该标项无合格意向承包人报名,则该标本次承包活动终止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天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四、种植奖励:

由金庭镇安排上级部门或第三方对每个项目进行水稻测产,按照产量分等次进行奖励(补助面积为项目面积减去无故抛荒面积),具体如下:

序号

亩均产量(斤)

补助标准(元/亩)

备注

*

***斤(含)以上

全额奖励合同金额

以水稻干重计重

*

***(含)****斤

合同金额的**%

*

***(含)****斤

合同金额的**%

*

未种植面积或种植结果小于***

*

五、承包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加承包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未开户的允许以法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报名时间:*********:*****: **、**:*****: **到嵊州市国商总部大楼*楼办理报名事宜。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企业,报名需持有效登记证件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承包人登记表一份(报名时现场填写)。

*.*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的缴款单复印件(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账或银行本票)。

缴纳金额:分别为一标*****元;二标*****元;三标*****

保证金须于****年**月****时**分前入账,以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为准,承包人须以本人名义(企事业单位以本单位银行账号转账)缴纳,缴款人与承包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每一份竞租保证金只能竞租对应金额的标项,若需成交多个标的,须分别缴纳承包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承包结束后除成交承包人外,其余承包人在承包户会议结束后*日内退还承包保证金(不计息)。成交承包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开户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账号:***************

*.*标的物交付时间: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天内。

*.承包会议时间(截止时间):************分

承包会议地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要求:

*.参加承包时,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单位委托代理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密封好的报价书。承包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文件、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方拒绝其承包

*.不按规定缴纳承包保证金及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作无承包资格处理。

*.出租单位联系人:魏主任  *************    

代理单位联系人:李    ***********

*.承包人在参加承包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承包公告》、《承包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承包,即视为承包人已对《承包公告》和《承包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若本公告内容与承包文件内容不一致,以发出的承包文件内容为准。

*.承包公告发布于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有变更,以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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