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第五中学福宁路校区外墙维修工程中标(成交)公告[{unit}]
2026-04-30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涡阳第五中学福宁路校区外墙维修工程中标(成交)公告[{unit}]
安徽/亳州-2026-04-30 00:00:00

涡阳第五中学福宁路校区外墙维修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

项目名称:涡阳第五中学福宁路校区外墙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启仑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乐行路***号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元叁角伍分(******.**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涡阳第五中学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龙山路与福宁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第五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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