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30 00:00:00
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所有医院西药询价采购公告
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所有医院拟对***个品规西药药品(详见附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各配送企业参与投标。
一、投标条件
(一)投标商仅限与桐城市紧密型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牵头医院、成员单位签订购销协议的配送公司;
(二)投标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正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正本复印件);
(三)投标品种的配送满足“两票制”的相关要求;
(四)满足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能开数电发票);
(五)所报价格须能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
(六)各品种中标后需持续稳定供货,以保证临床需求。合同期内出现一次单品种不能稳定供货六个月的,予以警告且不得参与该品种询价;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两次单品种不能稳定供货六个月的,今后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所有医院药品询价采购活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单品种不能稳定供货六个月的,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所有医院药品询价采购活动。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废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供货能力及产品授权范围,保证产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能够正常组织货源,一旦投标,即表示投标人有能力履行上述投标条件要求,并保证实际供货产品与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等完全相同;
(三)不接受挂靠投标;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若因上级政策性要求参加集中采购、带量采购,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三、评标原则
(一)国家集中采购、省际联盟、省级集采等集采中选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需提供证明材料)、谈判药品等优先;
(二)原则上以最小制剂单位报价最低者中选;
(三)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最低情况,开标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服务要求
(一)通过竞价成为中心药房标供应商后,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中标产品。三个工作日内运至采购人药库并完成上架工作,对采购人急需药品的配送时长不超过*小时。
(二)中选药品需配送至桐城市人民医院、桐城市中医院和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及村卫生室。
(三)根据皖医保发【****】*号文件要求,****年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所有医院原药品采购协议中,药品品种及配送关系按本次询价结果执行。
五、投标文件装订
(一)被询价的投标商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询价表电子版(使用*盘存储*****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密封后加盖骑缝章,送达至桐城市龙腾街道办事处望溪路***号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新区综合采购办。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资料提供不完整的、填报信息不全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需按《桐城市县域第一、第二医共体所有医院西药药询价表》格式规范填写,表中药品的序号顺序和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或删除,仅在所投标药品一栏规范填写所有信息,多投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综合采购办联系电话:****-*******
药学部联系电话:****-*******(刘老师)
桐城市人民医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皖公网安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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