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30 16:58:11
全椒县城镇功能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襄河大道、泓景路、站南路改造工程监理)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疑问的回复:
问题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资信标评审第*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号)相关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请问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结构工程”的高级工程师,以注册证书的专业证明其类别,是否符合该加分项条件?
答: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备注中规定:“*.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专业为上述的任一专业(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均予以认可。如职称证书不体现任何专业的,以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认定。
问题二:招标文件对企业业绩类型要求为“市政道路工程(新建或改造)”。请问:含新建或改造的含桥梁的市政道路工程是否满足上述上述类型要求?
答:提供业绩中含桥梁的,若业绩中市政道路(新建或改造)施工部分的规模(金额)等于或高于本项目评审指标要求,则予以认可。(如提供各项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充分证明,须提供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问题三:招标文件***页“二、其他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由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是指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请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全椒汇融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号楼*层
联系人:田金明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皖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襄河镇襟襄南路***号画荷苑小区*幢***商铺
联系人:张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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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全椒汇融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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