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14-03f地块人民坊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4-30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14-03f地块人民坊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4-30 00:00:00
上海-2026-04-30 00:00:00
关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地块人民坊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地块人民坊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南办〔****〕**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南码头路街道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原则同意南码头路街道******地块人民坊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社区*******单元**街坊******地块,东、南至******地块,西至*****地块,北至*****地块。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站式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等,地上建筑面积暂按*****平方米控制,地下建筑面积在工可阶段明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在工可批复中明确。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