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30 00:00:00
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固定(无形)资产报废处置竞价通告
根据《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年修订)〉的通知》(粤管〔****〕**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水办财务〔****〕** 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将对一批固定(无形)资产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资质收购商参与竞价。
一、处置内容
本次报废处置固定(无形)资产共***件(套)(详见附件*),账面原值合计*,***,***.**元,处置资产数量和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实物查勘
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价的收购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报废处置资产实物。查勘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号广东水利大厦*塔**楼。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院主丰乐路*号广东省水利厅防汛保障物资中心仓库。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
未参与现场查勘的收购商视为认同标的物现状,参与报价后不得对标的物现状提出异议。
三、收购商资质、资料要求及报价文件递交
(一)参与竞价收购商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二)参与竞价收购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参与竞价收购商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附件*),连同前款有关资料一起密封递交。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递交方式:可现场递交或通过快递投递,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通过快递投递须于****年*月**日**:**前送达,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丧失竞价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号广东水利大厦*塔****室,李小姐,联系电话:***********,邮编:******。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规则
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
竞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号广东水利大厦*塔**楼。
竞价规则:在参与竞价收购商共同见证下,现场开启报价资料并当场公布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家收购商或以上的,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收购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收购商不到场参加见证的,视为放弃见证资格,不得对竞价过程提出异议。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结束后,我中心除在广东省水利厅官网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外,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竞得者。竞得者接到通知后,请在**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报废资产收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收购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者在**个工作日内未与我中心签订报废资产收购合同视为主动放弃收购资格,则由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二)竞得者须在完成缴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运清理完毕全部收购资产,搬运清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若造成环境危害影响等,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固定(无形)资报废清单.***
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