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董家口临港产业区产业配套项目(一期)亮化及智慧建设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30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青岛董家口临港产业区产业配套项目(一期)亮化及智慧建设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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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董家口临港产业区产业配套项目(一期)亮化及智慧建设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不设置异常低价指标或低价风险控制价,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单位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及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修改为:“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鲁建建管字[****〕*号)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