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2026-04-30
湖北/随州 招标采购
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湖北/随州-2026-04-30 00:00:00
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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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曾都区税务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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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二、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万美元。
   (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人。
   (三)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万元。
   外资研发中心须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具体审核认定办法见附件*。
   ……
   五、本公告执行至****年**月**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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