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30 00:00:0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供应商:
我分局现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保障我局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协助我局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密切关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动态,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求提供最新信息,为我局行政管理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为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信访、群体性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等涉法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提供法律意见;
(*)为拟定立法项目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协助审查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文件及其采购合同,并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对拟定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和查封、扣押及代履行案件的执法文书进行法制审核,并提供法律建议和审核意见;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求和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验收要求
服务期结束后提供*份审核文件清单及工作总结报告。
四、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必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符合《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的条件要求。
(四)服务团队成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的规定条件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服务团队和保证措施要求
(一)供应商需组织不少于*名律师的高素质专业服务团队跟进服务项目全流程,该项目团队人员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具备行政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和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行政执法或信访专项法律服务的执业经验,能做到认真负责和及时响应。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年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工作执业经验;项目技术骨干人员至少一名,须具备**年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工作执业经验;其他服务团队人员须具备*年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工作经验。
(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供应商需严格依据我局对于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以确保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廉洁和保密保证措施
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保密制度,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廉洁措施和保密措施及对项目实施能力分析。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该限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我局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费用拟分两期支付,首期款为总费用的**%。
八、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文件、报价表以及证明符合报价人基本条件及服务团队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九、定标原则
(一)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最高者得。
(二)采购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递交时间:****年*月**日 *:*****:**
(二)递交地点:黄埔区汇星路**号*栋***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联系人:廖秀清
联系电话:************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年*月**日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评分细则(总分***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