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4-30 00:00:00
南昌地铁八一广场站自助设备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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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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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
本次招商范围为本次招商范围为南昌地铁八一广场站自助设备点位计*个。自助点位尺寸:单个点位尺寸不得超过宽*******进深*******高******,具体点位尺寸需根据站内现场点位预留情况投放。
*、项目现状:摆放自助设备的位置,如影响车站正常运营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只允许同站点调换)。最终以现场实际交付位置和数量为准,以实际成交设备数量进行租金核算(详见附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南昌地铁八一广场站自助设备点位计*个,具体位置详见招租文件。
*、合同期限:*年。
*、装修免租期:无。
*、租金最低报价为:(详见招租文件)
*、租金增长率:第*年、第*年租金不增长;第*年租金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
*、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前*个月租金,后每*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提前**日缴纳,租金从装修期届满次日起计收。
*、经营范围 :文创类自助售卖机。
*.*本项目严禁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南昌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相关规定,不得售卖和设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铁相关管理条例所禁止存放和携带的物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全部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招租人进行审查。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以不低于招租控制价与投标人签订租赁合同。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招租人: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报名材料递交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楼***室。
*、联系人:胡女士 *************(工作时间**时~**时)。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