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妇幼保健院邵武市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邵武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与母婴照护中心(月子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4-30
福建/南平 中标结果
邵武市妇幼保健院邵武市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邵武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与母婴照护中心(月子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南平-202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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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妇幼保健院邵武市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邵武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与母婴照护中心(月子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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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邵武市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邵武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与母婴照护中心(月子中心)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邵武市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邵武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与母婴照护中心(月子中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邵武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解放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晟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华光路天润国际花园城**栋****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邵武市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邵武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与母婴照护中心(月子中心) | *(项) | ¥*.**** | ¥*,***,***.** |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玖仟零柒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邵武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邵武市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