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4-30 00:00:00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标的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队部厨房修缮项目
*.项目最高限价:*****元(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项目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项目要求工期:**日
*.项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号
*.建设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二)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相关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
*.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和其他商务条件(至少包含工期、保证期、主材品质、施工工艺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资格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评定办法
采购人按照响应文件体现的折扣、商务条件、履约能力、资质、业绩等综合考量确定供应商。本次比选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
(四)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年*月*日上午**:**前,将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发送邮箱*********@**.***。
*.材料报审:供应商在****年*月*日上午** :**前,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外盖骑缝章,并且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携响应资料到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不允许转包中标(成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五)项目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含税报价,以项目最高限价为基数,按折扣率填报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填报示例:填写*.**即代表*.*折,填写*.**即代表*折,以此类推。
(六)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号
联系人:温警官
联系电话:***********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年*月**日
本公告为比选公告,涉及开标等表述为固定模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