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2026-04-30
湖北/宜昌 中标结果
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湖北/宜昌-2026-04-30 00:00:00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采购内容: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标小组:黄玉玲万义敏 聂志国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兴山夏师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永安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兴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婕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路*号*单元***室
中标公示期*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兴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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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采购内容: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标小组:黄玉玲万义敏 聂志国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兴山夏师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永安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兴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婕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路*号*单元***室
中标公示期*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兴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湖北/宜昌-2026-04-30 00:00:00
发布机构
兴山县人民法院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无
责任科室
兴山县人民法院
主题分类
司法
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采购内容: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标小组:黄玉玲万义敏 聂志国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兴山夏师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永安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兴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婕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路*号*单元***室
中标公示期*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兴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采购内容: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标小组:黄玉玲万义敏 聂志国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兴山夏师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永安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兴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婕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路*号*单元***室
中标公示期*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兴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