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30 00:00:00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电话:************,传真:************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四、****年*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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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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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宁县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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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德莱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生物润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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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霍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压力容器生产线设备 探伤检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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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市立医院南院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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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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