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6-04-30 00:00:00
金科海昱东方小区物业服务选聘中标候选人公告
**********
金科海昱东方小区物业服务选聘中标候选人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合肥发睦邻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金科海昱东方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金科海昱东方小区物业服务选聘(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年*月*日*****年*月**日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后共有**家投标单位参与报名。****年*月**日**时**分开标当天共收到*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汇总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家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二、中标候选人公告内容如下: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住宅:*.**元/平米/月;商业:*元/平米/月;
停车管理费: ** 元/辆/月
服务标准:参照最新颁布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标准执行;
三、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
注: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科海昱东方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发睦邻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特此公告。
金科海昱东方业主委员会
合肥发睦邻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