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6-04-30 00:00:00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锦江嘉州宾馆信息化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嘉州宾馆信息化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嘉州宾馆信息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单位为其提供信息化服务。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资金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以下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可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网络(远程)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费收款账号:
单位名称: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体路支行
银行账号:*********
注:①报名的比选申请人,请将《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报名费“银行转账回单”截图,上述资料扫描后通过邮箱发送至**********@**.***;邮件标题请写明“项目名称+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名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比选申请人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比选申请人可在比选文件申领时间内修改或补充报名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②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比选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嘉州国际商业中心**楼****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旅投阳光采购平台网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号***幢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嘉州国际商业中心**楼****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